《公司安全績效考核細則》講解了企業內部關于安全生產的激勵和懲處規定,通過設立獎勵機制如安全貢獻獎、合理化建議獎、搶險救災突出貢獻獎等多種獎項來鼓勵積極為公司安全管理出力的個人和集體。文件描述了獎勵原則為嚴格標準按績授獎、民主公開的原則進行,同時明確列舉多種獲得獎勵的情況,比如全年無事故單位與個人,避免傷亡事故有顯著貢獻者,提供有效建議被證實有用等。文檔還強調處分制度的目的在于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并指出具體適用的所有生產場所及其涉及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列明一系列處罰項目包括警告、記過至撤職乃至開除不等,明確了不同違規行為對應的懲戒力度,例如在生產場所吸煙或使用手機的行為,會根據嚴重性給予不同程度的罰款并施以相應紀律措施,對破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違禁攜帶人員入場及違反安全管理票證操作等方面都規定了具體的罰則。
《公司安全績效考核細則》適用于所有涉及到公司生產場所及進入該類環境工作的相關人員以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管理范圍。旨在覆蓋企業內的全體員工、承包商員工及臨時參觀訪問人員,保證從上至下的安全管理執行無誤,提高全員對安全規則的認識和遵守程度。尤其關注化工等高風險工業環境下工作的企業和機構,此細則不僅適用于一線生產人員,還包括各級管理人員,要求所有員工在工作環境中嚴格遵循規定,確保個人安全與生產過程穩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