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經營開發的副總經理安全責任制》講解了作為分管經營開發副總經理,在安全管理上的具體職責。這份文檔指出了應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單位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公司內部規章。它強調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確保在工程預算中明確列出保障安全生產措施所發生的費用。該職位需指導監督經營開發部日常活動并精準計算事故帶來的損失費用與整改費用預算,提高成本核算效率增強經濟效益。同時指出要積極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并對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全面負領導責任,包括監督維修保養新購大型機械和確保其使用前安全規程的制定與培訓。另外,還需確保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達標,建立完善的租賃設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文明施工規定進行現場作業監管,并積極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
《分管經營開發的副總經理安全責任制》適用于建筑企業內的高級管理層人員,尤其是負責經營開發工作的副總級別管理人員。其涉及的內容能夠幫助企業確保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也牢牢將生產安全把控住,確保企業的穩定健康發展。此責任制明確了這類管理層人員需要遵守的安全要求及行為規范,有助于提高他們對企業內安全相關事務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從管理的高度為公司的生產安全奠定基礎,使得他們在做出經營決策時,能將安全因素充分納入考慮范圍之內,對于其他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相關人員同樣起到間接約束和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