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違”管理考核辦法》講解了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有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簡稱“三違”)而制定的具體措施。該辦法明確了“三違”的定義,即違章指揮是指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指揮行為;違章作業是指在勞動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違反勞動紀律是指違反勞動生產過程中為維護集體利益并保證工作正常進行而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行為。文件還詳細闡述了安全部、宣教部、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及各部門管理人員、車間/班組和員工的職責,強調了各級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同時,文件提出了對舉報“三違”行為的獎勵制度,對多次“三違”行為的加倍考核,以及具體的考核標準和流程。
《反“三違”管理考核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及進入公司轄區內的相關方人員。該辦法不僅針對內部員工,還包括外委施工單位和臨時進入公司的相關人員,旨在通過明確的管理制度和嚴格的考核措施,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行為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