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正(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安全正(副)科長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任務。該文件明確了安全正(副)科長應積極配合安全副礦長開展安全管理與檢查工作,確保煤礦生產建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文件指出,安全正(副)科長需負責制定本科室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并進行考核。同時,他們還應參與煤礦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的審查,監督安全資金的使用,并參加竣工驗收。此外,安全正(副)科長需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加強對重大安全隱患和危險源的排查治理。文件還強調了安全正(副)科長應參加煤礦安全生產會議,做好會議記錄,提出改進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正(副)科長還需總結安全檢查情況,提高檢查人員的工作水平,深入生產現場檢查問題,掌握采掘工程進度,及時匯報情況。另外,他們還應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對“三違”人員進行處罰和管理,并參與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審查和實施,監督安全設施、設備、儀器的使用及采掘作業規程的執行。
《安全正(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部門,特別是安全正(副)科長及其下屬工作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煤礦企業的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