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靜電及避雷管理制度》講解了防靜電裝置和避雷管理制度的具體要求和操作規范。防靜電裝置方面,規定了儲罐、輸送管道必須進行防靜電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靜電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歐姆。同時,防靜電接地裝置需定期檢測,每年不少于兩次,并建立檔案進行管理。在爆炸危險區內進行接地電阻測量時,使用的儀表必須是防爆、隔爆或安全火花型的。此外,還列出了防靜電危害的“八不準”,包括在原料輸送過程中禁止進行儲罐的檢尺、測溫和采樣作業,禁止使用導體和絕緣體兩種材質制成的檢尺工具,禁止噴濺式灌裝甲醇燃料,禁止穿戴易產生靜電的衣物和鞋子,禁止在爆炸危險場所梳頭、穿脫服裝、拍打衣服和互相打鬧,禁止用化纖織物拖擦工具、設備和地面,禁止用壓縮空氣清掃輸送管線和儲罐,禁止用表面電阻率大于106電阻/CM的材料鋪設爆炸危險場所的地面通道。避雷管理制度部分,規定了避雷設施的設計、安裝及電阻值要求,檢測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要求。避雷接地裝置應由專職電工進行管理和檢查,每年至少檢測兩次,并建立檔案進行管理。遇到雷雨天氣時,應停止收、發作業,使設備復位,登高作業人員應立即清理現場,返回地面。
《防靜電及避雷管理制度》適用于化工、石油、天然氣等涉及易燃易爆物質的生產、儲存和運輸企業。這些企業在日常運營中需要嚴格遵守防靜電和避雷管理的各項規定,確保生產安全,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該制度特別適用于安全管理負責人、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幫助他們了解和掌握防靜電和避雷的具體措施和技術要求,從而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