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部門負責人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具體措施。該文件強調了部門負責人需確保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在本部門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將安全生產納入日常工作計劃,遵循“五同時”原則,確保安全與生產同步推進。文中指出,部門負責人還需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新工人和在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此外,文件還要求部門負責人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確保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等處于良好狀態。同時,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報告事故并保護現場,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其作用。
《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企業內部的各個部門,特別是生產、制造、倉儲等高風險部門。該文件為部門負責人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指導,幫助他們有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正常運營。同時,該文件也適用于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相關培訓人員,作為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政策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