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部門及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保衛部門及其人員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這些職責包括對治安保衛、交通及劇毒化學品安全工作的總體負責,確保企業內部特別是新、改、擴建工程和檢維修施工現場的安全;加強對生產區門衛管理和區域內治安巡邏,嚴格執行進出人員、車輛、物資的安全檢查,確保廠區內車輛限速執行,禁止煙具、火種進入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區;查處和拆除廠區內違章建筑,配合管理部門處理生產區域外危害企業安全生產的違章建筑;負責企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協助處理交通事故及善后工作;調查處理企業內交通事故及劇毒品、放射源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參與事故現場處置和調查;統計管理治安保衛事故并建立檔案,為企業領導提供信息資料;參與企業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定期開展治安聯防和專項檢查,發現和督促治安隱患治理;組織武裝保衛人員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強化安全意識。
《保衛部門及人員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企業的保衛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尤其是那些負責企業內部治安保衛、交通安全和危險品管理的人員。該文檔也適用于企業領導層,幫助他們了解保衛部門的具體職責,以便更好地監督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同時,該文檔還適用于公安部門、人防部門等相關機構,作為參考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