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長(代班長)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班組長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公司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文中指出班組長需要學習并貫徹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班組長還需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此外,班組長需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時,班組長應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班組長還應負責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確保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最后,班組長需組織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負責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實現文明生產。
《班組長(代班長)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制造業、化工、建筑、礦山等高風險行業的班組長及代班長,也適用于其他需要嚴格安全管理的生產型企業中的基層管理人員。這些人員通過履行上述職責,可以有效提升班組的安全生產水平,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