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獎懲規定》講解了為有效推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全面落實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公司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而制定的具體規定。該規定明確了考核范圍,涉及公司經理室及各職能部門和各基層單位,考核對象包括公司法人代表、分管領導、各部門、基層單位的負責人及安全員。考核內容涵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安全生產工作指標、安全管理機構情況、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情況、“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情況、信息統計報告情況、安全事故處理情況以及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情況等多個方面。考核工作程序包括年初提出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制定年度工作指標和考核評分標準、每月進行情況調查、每季進行情況通報、年終進行全面考核等環節。獎懲措施則明確對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突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獎懲規定》適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企業和機構,特別是那些需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的公司。具體適用人員包括公司法人代表、分管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安全員。該規定旨在通過明確的考核標準和獎懲措施,推動企業內部各層級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