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制》講解了企業各級領導、員工、職能處室在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方面的職責和責任內容。該文件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和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明確了各級領導和員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必須履行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責。文中強調了企業各級領導必須認真貫徹黨的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措施。文件還詳細列出了廠長、生產副廠長、總工程師、財務總監、工會主席、各職能處室負責人和各車間主任的具體職責,包括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制、組織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投入的有效實施、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事故調查處理等。
《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制》適用于本企業的各級領導、車間、處室和員工。所有相關人員都必須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該責任制中的規定內容,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職責,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