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講解了規范公司新、改、擴建工程安全管理的具體措施,確保各工程項目按期順利實施。該制度詳細描述了適用于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責任單位包括技術部、總務部和項目工程所在單位。工作程序分為五個主要步驟:一是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需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并提交相關文件資料;二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設計單位應依據法律法規對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三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施工單位需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并編制施工情況報告;四是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建設單位需組織專家研究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并制定試生產方案;五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建設單位需向相關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并提交相關文件資料。
《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適用于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該制度特別針對這些項目的設立、設計、施工、試生產和竣工驗收階段,為技術部、總務部和項目工程所在單位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和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實,保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