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講解了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規則,旨在支持中央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該辦法明確了專項資金的適用范圍,包括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實訓基地等重點項目建設,并詳細說明了財政部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在專項資金管理中的具體職責。辦法還規定了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申報流程、審批程序、資金使用要求以及違規處理措施,確保專項資金能夠有效促進中央企業提升安全生產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適用于列入中央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發展規劃(2011-2015 年)的重點項目,如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實訓基地等。這些項目涵蓋中央企業的運輸吊裝、偵檢搜尋、救援救生、應急通信、個體防護、后勤保障、實訓演練等裝備的配置和建設。該辦法主要面向中央企業及其相關部門,幫助其規范專項資金的申請、使用和管理,確保資金用于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和應急救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