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生活廢水處理管理制度》講解了公司各單位污水排放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旨在確保污水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減少對水資源的污染。該制度明確了安全環保部和各部室及生產車間的職責,其中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和檢查公司辦公、生產、生活區域的污水控制要求,而各部室和生產車間則負責各自區域內的污水管理工作。管理規定詳細列出了公司主要污水來源,包括煉熄焦廢水、化產工藝廢水和其他廢水,并針對不同類型的廢水制定了具體的處理規定。例如,煉焦車間的熄焦廢水需經沉淀后循環使用,不得外排;化產回收產生的剩余氨水和粗苯分離水必須經過蒸氨塔處理后送入生化處理裝置。此外,生活及化驗廢水需送水處理工段進行處理,食堂和衛生間污水排放也需采取相應的過濾和清理措施。檢查考核辦法部分明確了監督檢查的責任部門和具體措施,以及對違反規定的處罰措施。
《工業、生活廢水處理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工業企業,特別是涉及煉焦、化產工藝和生活廢水處理的單位。該制度不僅為企業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污水排放管理方案,還為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和管理水平,確保企業污水排放符合國家環保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