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職責。文中指出,企業應實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體制,企業法定代表人作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黨組織負責人需支持和協助行政部門的工作,各級工會組織則應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公司經理和分公司經理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安全問題,并對下屬單位進行獎懲。公司副經理和分公司副經理則需對安全生產工作負主管領導責任,領導編制和審核施工方案,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主持安全檢查和事故調查。總工程師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指導新技術應用的安全交底工作,參與事故的技術性調查。安全科(安全員)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訂和修改安全規章制度,組織安全檢查,監督隱患整改,確保職工安全。
《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特別是建筑施工、化工生產、機械制造等高風險行業的企業。該文件為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工作指南,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