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和建檔監控細則》講解了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具體措施。細則規定了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明確了項目主要負責人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負責,并要求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排查隱患,建立隱患檔案,積極采取措施治理。細則還強調了對深基坑施工、大模板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特種設備等重點部位和危險環節的監控與督查。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原則,項目部負責對指揮部、地方政府、公司通報以及舉報、媒體報道的隱患進行排查。項目對符合規定的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登記建檔,并跟蹤整改情況。作業隊、班組接到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組織整改,并按要求報告整改進展,直至隱患完成整改并銷號。隱患整改過程中應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各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有權向項目部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和建檔監控細則》適用于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綿陽至西充高速公路TJA5項目經理分部。該細則特別針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為項目部及其下屬各部門、作業隊提供了具體的指導和操作規范,確保施工安全,減少事故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