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科副科長安全生產、環保責任制》講解了財務科副科長在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方面的職責與任務。該文指出,財務科副科長需協助科長負責全礦財務管理工作,確保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并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和紀律。同時,負責擬定工作計劃,組織全科人員完成業務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財務科副科長還需編制礦內月度、季度成本經營預算及年度經營測算,協助科長組織年度預算、決算的編制工作,確保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及時籌措和安全資金的投入。此外,還應協助科長進行財務業務收支分析和決策,提供可靠的經營決策信息,參與制定和實施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審查重大開支和經濟合同,防止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節支降耗、雙增雙節和礦務公開工作,組織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審查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確保憑證和報表數據的準確性,撰寫財務報告說明書。負責財務資料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蛀、防盜、防丟失、防泄密工作,以及計算機的日常安全管理,管理和維護軟硬件,防止泄密、病毒、塵埃和潮濕。此外,還需協助科長對科室人員進行地面交通行駛和經濟安全培訓,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財務科副科長安全生產、環保責任制》適用于煤礦及其他礦業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特別是財務科副科長及其下屬財務人員。該文件詳細列出了財務科副科長在安全生產和環保方面的具體職責,為相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和操作規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