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常務副總經理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職責。這些職責包括協助總經理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勞動保護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支持和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確保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及制度的落實;每年協助總經理安排安全生產投入資金并確保專款專用;參與項目安全措施的審定,未落實安全措施的項目不得撥款;組織分管范圍內管理人員學習相關法規、標準文件,確保理解和執行;審定并監督實施安全操作規程;指導編制員工健康、勞動保護、福利等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督促人事管理者與設備動力部合作,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組織落實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及定期安全教育活動;定期組織員工職業病體檢和健康體檢;指導和監督勞防用品的采購與發放管理;參與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有權拒絕執行危及安全生產和員工健康的指令;在總經理不在時,履行總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常務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所有設有常務副總經理職位的企業,尤其是制造業、化工、建筑等行業領域,這些行業的生產過程中存在較高的安全風險,需要常務副總經理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