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與更新制度》講解了本公司如何確保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以實現安全生產目標。該制度明確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的具體流程。安全生產科負責起草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提交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安全生產科再進行修改并下發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環節包括及時下發至各部門、人員并征求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安全第一負責人,組織修訂會并根據結果定稿。培訓方面,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多個部門組成,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后,從上至下層層簽字實施。考核則由安全生產科根據簽訂的責任制進行,并將績效測量結果報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制度規定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與更新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所有涉及安全生產的部門和人員,包括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及各類員工。該制度特別適用于安全生產科及其相關人員,他們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過程中承擔主要責任。通過這一制度,公司能夠確保所有相關人員明確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從而有效提升公司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