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及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財務部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文件強調了財務部應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和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文件指出,財務部需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在編制基本建設和工程費用計劃時,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確保資金到位并監督安全生產資金的專款專用。此外,財務部還應保證各類安全設施、隱患治理、安全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職業衛生防護等安全費用的資金到位。文件還提到,財務部負責審核各類事故處理費用,并將其納入企業經濟活動分析內容,按規定及時繳納安全保證基金,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同時,財務部需負責組織企業資金管理與資金運作,嚴格執行內控制度,保證資金和銀行票據的安全。財務部還需按照安全部門對承包商安全考核意見收繳處罰款,并對每年安全生產費用的劃撥及使用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作為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的依據。
《財務部及人員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企業的財務部門及其相關人員,特別是那些需要了解和執行安全生產職責的財務管理人員。該文件對于規范企業財務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使用具有重要意義,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