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人員資格管理規定》講解了安全生產崗位從業人員的上崗資格管理要求,確保所有安全生產崗位人員獲得相應的資格。該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人員資格管理,參照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供氣服務質量手冊 JRB101。文中定義了安全生產人員的范圍,主要包括總經理、分管安全和運營的副總經理、安全管理員、巡檢工、搶修工、場站運行工、LNG 充裝工、戶內抄表工、電工、機械修理工、電梯管理員等崗位,并列出了各崗位應取得的法定資格證書及其取證機關。規定明確了安全質監部的職責,包括資格管理、日常監督、考核和培訓組織等。同時,對安全生產人員的資格要求、日常維護、考核和資格取消進行了詳細描述,確保安全生產人員具備必要的能力和責任。
《安全生產人員資格管理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內部所有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的人員,特別是需要持證上崗的崗位,如總經理、分管安全和運營的副總經理、安全管理員、巡檢工、搶修工、場站運行工、LNG 充裝工、戶內抄表工、電工、機械修理工、電梯管理員等。該規定旨在確保這些崗位的人員具備必要的資格證書和工作能力,保障企業的安全生產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