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安全舉報制度》講解了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的全員監督,鼓勵和獎勵舉報煤礦重大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確保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制止和懲處違法行為,特制定了該制度。制度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其發現的生產中的重大安全隱患和有關安全生產的違法行為向上級領導或直接向公司安全技術部進行舉報。對于經調查屬實的舉報,將給予實名舉報的最先舉報人100至500元的獎勵,具體包括舉報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領導違章指揮、職工個人違章作業、現場存在嚴重“三違”不及時制止或糾正、隱瞞不報或謊報安全事故、職工不按規定培訓、現場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等情況。此外,制度還強調,受理舉報的領導或安全技術部必須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并為其保密,因正當的舉報行為而出現打擊報復的情況將依法查處。
《班組安全舉報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的所有員工和管理人員,尤其是生產一線的班組成員。該制度旨在通過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生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該制度也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各級管理層,幫助他們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生產現場的安全狀況,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確保企業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