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委員會 事故處理委員會工作細則》講解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組織結構、職責和工作制度,旨在進一步規范段安委會的議事、決策程序,強化對安全工作的領導。細則詳細列出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組織機構,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的具體組成。安委會的主要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制定安全工作計劃,指導協調各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綜合性安全調研,分析安全問題,追究干部責任,推廣安全技術和成果,及時報告和通報安全工作情況。安委會辦公室則承擔著參與制定安全管理機制、組織安委會會議、監督檢查設備養護、施工安全措施落實、統計分析安全信息、協調安全管理等工作。細則還具體規定了安委會的日安全交班會、月度安全預測分析會和季度例會的制度,明確了會議的內容、程序和要求。
《安全生產委員會 事故處理委員會工作細則》適用于鐵路運輸企業的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特別是段級單位。它為這些單位提供了詳細的組織架構和職責分工,幫助其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細則不僅適用于段級單位的管理層,也適用于各車間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為他們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和工作標準,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