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考核與獎罰辦法》講解了為加強指揮部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全員安全文明生產意識,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杜絕和減少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該辦法詳細說明了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如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事故控制等,并明確了“生產性死亡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的原則。同時,辦法規定了安全獎懲的基本原則,強調教育為主,懲教結合,重獎重罰,獎罰結合。此外,辦法還設定了具體的考核評分標準,對不同得分的單位進行了分類評定,并規定了對優秀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措施,以及對不合格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措施。該辦法還強調了考核方式和事故處罰的具體細則,包括指揮部每年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與考核,以及對工區的全面檢查考核。
《安全生產考核與獎罰辦法》適用于公司地震恢復重建現場指揮部所承建的各施工項目,涵蓋指揮部各部門、各工區及協作隊伍。凡參加承建項目施工的單位及全體從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辦法。該辦法旨在通過嚴格的考核與獎罰機制,促進各參建單位和個人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與文明施工,從而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