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講解了安全生產政府信息的定義、公開范圍、公開方式、保密審查、監督機制等內容。該辦法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安全生產政府信息,發揮安全生產政府信息在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安全發展中的作用。辦法強調了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應當主動公開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事項的內容、程序以及其他依法應當公開或可以公開的安全生產政府信息。同時,辦法還詳細規定了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包括制定規章制度、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受理信息公開申請、進行保密審查等。此外,辦法明確了信息公開的范圍,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行政許可事項、執法檢查結果、專項規劃、財政信息、應急預案、事故信息、人事任免等。辦法還強調了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和監督機制,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適用于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內設業務部門。這些部門在履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主動公開相關安全生產政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該辦法不僅適用于政府部門內部的信息公開工作,也適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申請獲取安全生產政府信息的過程。通過該辦法的實施,能夠提高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強公眾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參與和監督,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