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制度》講解了企業應如何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樹立安全發展的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該制度詳細列舉了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職責,包括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管理駕駛員的日常安全考核和從業資格證、倡導安全文化理念、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并實施考核、擬訂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參與制定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擬訂或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實施生產經營場所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項目設計計劃、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組織或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制度》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特別是那些涉及高風險作業的企業,如化工、建筑、礦山、交通運輸等行業。這些行業的企業需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減少因事故導致的經濟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通過實施該制度,企業可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障企業持續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