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度》講解了在項目主要負責人領導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人員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指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包括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編制并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或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協調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組織安全生產評優先表彰工作,以及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同時,文件還詳細列出了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的具體職責,如查閱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度》適用于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特別適用于路面三分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該制度為相關從業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