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報告、統計程序》講解了確保安全生產的事故、事件、不符合得到及時報告、統計的目的和適用范圍,以及具體職責分工。該文檔詳細描述了事故的分類,包括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并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規定了報告的時間要求和內容。此外,文檔還強調了事故發生后的調查和處置流程,包括及時組織救援、啟動應急預案、調查方式和員工參與的重要性。對于事件和不符合的控制,文檔提出了及時調查處置、糾正措施和驗證效果的要求。同時,建設及施工項目、項目監理需定期或不定期對安全管理中的不符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留有記錄。
《事故報告、統計程序》適用于建設及施工項目、項目監理在工程項目中安全生產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管理。具體包括施工項目部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的報告、調查、處置和控制程序,以及對不符合情況的監督檢查。該文檔旨在確保所有相關人員能夠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處理各類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和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