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制度》講解了為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而制定的具體措施。該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 75 號令《企業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制訂,要求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傷亡事故發生后,必須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并立即書面上報公司安全科。公司需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對于事故責任人,將根據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相應的處理,對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單位將從重處罰。
《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職工傷亡事故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制造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等高風險行業。該制度不僅為企業提供了處理工傷事故的規范流程,還強調了預防措施的重要性,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