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駕駛員旅客安全告知和承諾制度》講解了為確保旅客運輸安全而制定的駕駛員發車前告知和承諾制度。該制度要求駕駛員在發車前向乘客告知公司名稱、客車號牌、核定載客人數、行駛線路、停靠站點、駕駛員及乘務員姓名以及監督舉報電話,并通過宣讀“安全駕駛承諾書”或車載影像播放方式,向旅客告知嚴禁攜帶危險品、承諾不發生超載、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此外,駕駛員還需詳細說明車輛安全出口、應急出口逃生、滅火器、安全帶和安全錘等安全設施的使用方法,并在發車前確保所有乘客系好安全帶。對于違反承諾的行為,公司將采取批評教育、處理措施,并對表現突出的駕駛人給予表揚或獎勵。
《客運駕駛員旅客安全告知和承諾制度》適用于客運運輸企業及其駕駛員,特別是那些需要定期進行長途客運服務的公司。該制度不僅有助于提升客運公司的服務質量,還能夠增強乘客的安全意識,確保旅客在旅途中的人身安全。同時,該制度也為交通主管部門提供了有效的監管手段,有助于維護整個客運市場的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