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維修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加強車輛維修管理,提高車輛技術性能,確保責任落實,使車輛維修工作有計劃地進行并逐步納入規范化管理而制定的規定。該制度明確指出,各分公司、車隊的車輛維修業務由安全技術部統一管理,強保業務由企業指定的修理廠統一安排并經檢驗合格后簽章。承包車輛的維護應遵循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及時發現和清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磨損。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和季節性維護。日常維護由駕駛員負責,內容包括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具體要做到三檢、四清、防四漏,保持車容整潔。一級維護由本車駕駛員執行,除日常維護外,還包括清潔、潤滑、緊固和檢查安全系統。二級維護由修理廠執行,按季度強制保養,嚴格遵照西安市維修行業管理處規定的二級維護內容,并強制修理發現的故障隱患。季節性維護由駕駛員負責,根據西安地區的天氣溫度變化,分別在4月和11月執行。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適用于各分公司、車隊的車輛維修管理工作,特別是那些需要規范車輛維修流程、提高車輛技術性能和確保維修責任落實的企業。該制度對于駕駛員、安全技術部管理人員以及企業指定的修理廠工作人員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能夠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和執行車輛維修的各項要求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