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制定該規定的目的,旨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保護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該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活動及其管理。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道路交通規劃建設,優化道路交通運輸結構,加大對道路交通科技、教育的投入,確保道路交通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建設相協調。市公安機關是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機關,負責規定的實施,規劃、市政、建設、交通、公路、教育等部門協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做好交通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管理水平并接受社會監督。機關、部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所屬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將交通安全知識列入學習內容,各部門和人民團體應配合做好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實行以減少交通違章、預防交通事故為目的的交通安全責任制,各運輸企業、機動車所屬單位應落實責任制,加強對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車輛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特殊人群在道路交通活動中應受到特別保護和扶助。
《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道路交通活動及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會車輛的專用道路、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該規定特別強調了政府、企事業單位、學校、媒體等多方面的責任,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適用于所有交通參與者,包括駕駛人員、行人、特殊人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