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裝機司機在確保裝機安全運行方面的具體職責和要求。裝機司機作為直接責任者,需全面負責本班次裝機的安全運行,遵循“三大規程”進行施工。裝機司機必須熟練掌握裝機的結構、性能及工作原理,并依法接受培訓,持證上崗。崗位職責包括熟悉設備性能、構造和原理,掌握維修保養和故障處理技能;嚴格使用所有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不得擅自改動或停用;檢修或檢查裝機時,必須將開關閉鎖并懸掛警示牌;檢查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辨識、安全確認和規程措施的現場落實情況,嚴格執行“手指口述”;裝機發生故障時,必須停車并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在耙裝機電機運行期間,不得離開崗位,手不得離開操縱桿。
《裝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建筑、礦山等行業的裝機司機及相關管理人員。該文件旨在指導裝機司機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正確操作和維護裝機設備,確保生產安全,減少事故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同時,該文件也可作為企業內部培訓和考核的重要依據,幫助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