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操作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在運輸民爆器材過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該制度指出,在運輸民爆器材時,必須嚴格遵循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及相關交通安全規則。運輸車輛需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所有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且各項設施和手續完備。同時,運輸民爆器材的車輛應為廂式運輸車或專用運輸車,并配備合格的押運人員和承運司機。押運人員需攜帶相關證件,熟悉所載物品的特性及安全防護知識。在運輸過程中,車輛不得在人口密集區、宿舍區、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車,以減少潛在的安全風險。此外,民爆器材的裝載應符合危險貨物配裝、碼放要求,確保裝載量不超過額定負荷,中途卸貨后應及時調整貨物堆放高度,避免高位墜落的撞擊。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應平穩駕駛,避免突然啟動和急剎車。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如暴雨和雷電,不得進行裝卸和運輸作業。
《運輸操作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民爆器材生產、儲存、運輸企業及其相關人員,尤其是運輸車隊的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和承運司機。該制度為這些企業和個人提供了詳細的指導,確保在運輸民爆器材過程中的安全,減少事故風險,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