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運作業規程》講解了礦巖從采場到篩分洗選場地及外運車輛的整個裝運過程。該規程詳細描述了裝車點的工作場所,包括采場工作面和成品堆放場地,以及砂石在水平工作平臺上的倒運流程,由裝載機或自卸汽車將砂石倒運至受料倉口,再通過膠帶輸送機運至篩分機進行篩分和洗選,最終由裝載機裝入自卸汽車外運至用戶。規程還提出了多項安全技術要求,如裝車時禁止檢查、維護車輛,駕駛員不得離開駕駛室,不得將頭和手臂伸出駕駛室外;車輛在砂廠道路上宜慢速行駛,車速不得超過10km/h,急彎、陡坡危險地應限速行駛,急轉彎處嚴禁超車;拆卸車輪和輪胎充氣前要先檢查車輪壓條和鋼圈安好情況,如有缺損,應先放氣后拆卸;在舉升的車斗下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采用溜車的方式發動車輛,下坡行駛嚴禁空檔滑行;裝車、卸車時,作業人員要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令,不得隨意裝、卸;檢修車輛的停車位置應選在安全、人員較少地帶;砂廠內交岔路口、轉彎和不通視地段,車輛遵循“一停二看三通過”的原則,減速慢行;車輛在工作面候車裝礦時,不得隨意停車,必須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當倒檔車輛和正常拉礦車輛出現裝車先后矛盾時,倒檔車輛讓正常拉礦車輛優先裝車;裝載機(挖掘機)發動時,嚴禁人員在機體下面工作,機體近旁不準有人逗留,行走時禁止人員站在機上或鏟斗上;發動機運轉且鏟斗舉起時,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室;裝載機(挖掘機)的檢修、潤滑和調整,應在平整的地面上進行,檢查鏟斗時,應將其放穩在墊板上,并關閉發動機,禁止人員在提起的鏟斗上停留或進行檢查和維修其它設備。
《裝運作業規程》適用于礦山企業的礦巖裝運作業,特別是涉及采場工作面、成品堆放場地、砂石倒運、篩分洗選和外運車輛等環節的操作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該規程旨在確保裝運作業的安全性和規范性,減少事故風險,提高生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