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槽車消防安全規定》講解了液體槽罐車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具體要求,包括技術等級、危運標志牌和準運證的必要性,以及駕駛員和押運員的專業培訓和持證上崗要求。該規定還強調了槽罐車必須配備滅火器,裝載前需檢查閥門和壓力表的工作狀態,確保靜電接地良好,并在裝載完成后檢查閥門是否關閉。此外,槽罐車不得在人口稠密區停放,卸貨時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禁止違章卸貨。《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制度》描述了公司和車隊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基礎制度,包括臺賬管理和檔案管理。臺賬管理涉及駕駛員、機動車和事故的詳細登記,檔案管理則涵蓋了安全學習教育活動、培訓、安全合同、隱患整改、月報年報和掛靠車輛的管理內容。
《液體槽車消防安全規定》適用于從事危險品運輸的液體槽罐車駕駛員、押運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尤其適用于化工、石油、天然氣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交通運輸的企業,特別是需要嚴格安全管理的危險品運輸公司和車隊,幫助這些企業規范安全管理流程,提高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