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路員職責范圍》講解了護路員在維護道路環境、保障交通安全方面的具體職責。該文件詳細列出了護路員在路面、中分帶、路基、橋梁及沿線設施等方面的工作內容。在路面方面,護路員需確保路面無雜物、堆積物、積塵,發現坑槽及裂縫應及時報告并記錄位置;同時,發現行人、騎車現象及事故車輛時,應及時勸阻并報告。在中分帶方面,護路員需定期清理雜草,保持活動護欄整潔。在路基方面,護路員需控制路肩板上的雜草高度,清理路緣石內側的雜草,定期清淤泄水槽、集水槽及邊溝,發現水毀及路緣石損壞應及時報告。在橋梁及沿線設施方面,護路員需清理橋梁泄水孔、伸縮縫,保持沿線附屬設施的整潔,發現設施缺損應及時報告并記錄。對于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護路員應積極參與救助工作。
《護路員職責范圍》適用于公路養護單位、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從事道路維護工作的相關人員。該文件旨在指導護路員明確自身職責,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和美觀。通過嚴格執行這些職責,護路員能夠為社會提供更加優質的道路服務,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提升公眾的出行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