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安全運用管理制度》講解了汽車在使用、保養(yǎng)、管理和特定行駛環(huán)境下的安全要求。文中指出,汽車實行“二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車輛,包使用、包養(yǎng)護、包保管,每輛車應指定一名責任司機負責保養(yǎng)。出車前必須檢查剎車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及輪胎、燈光、喇叭、雨刮器和倒車鏡等零部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汽車在沿線執(zhí)行任務時,應將車輛停放在工作場地,鎖好門窗、方向鎖,開啟防盜功能。嚴禁司機疲勞駕駛,出車前必須充分休息,連續(xù)駕駛4小時以上時,必須配備兩個司機。對于在長坡、彎道上的行駛,要求車速控制在隨時能夠安全停車的狀態(tài)下,使用低速檔,提前減速,必要時鳴喇叭提醒對面來車。特殊情況下,車輛需停在坡路時,要采取相應的防溜措施。此外,還強調了輪胎的檢查和更換,以及雨后出車時的安全措施,如與山體側保持距離,隨車配備工具,確保涉水行駛時的安全。
《汽車安全運用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企事業(yè)單位、運輸公司及個人車主,特別是那些需要在復雜路況和惡劣天氣條件下進行長途或頻繁短途行駛的車輛管理。該制度旨在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規(guī)范汽車使用和保養(yǎng)流程,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