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段長兼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副段長兼總工程師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與任務。該文強調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和指示精神,確保在段長領導下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負責。同時,文中指出要推進科技興段戰略,積極應用高新科技設備和先進的運輸組織管理方法,提高運輸生產的安全保障能力。此外,還要求抓好技術規程、規章的編制與完善,確保行車規章的統一性、科學性和實用性,并組織對施工工程的設計和技術標準進行審批,確保運輸安全。副段長兼總工程師還需負責首次采用高新技術施工的組織與領導,確保施工安全,并圍繞安全、效率、質量等關鍵問題,開展新技術開發、攻關和推廣,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文中還提到要定期組織調研,掌握規章、規程、標準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同時抓好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分管逐級負責制的落實情況,提出獎罰意見。
《副段長兼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鐵路運輸行業的各級管理人員,特別是副段長兼總工程師及其下屬的技術和管理人員。該文檔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和任務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提升運輸生產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