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車輛安全管理,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責任,保證運輸經營安全而制定的制度。公司總經理作為運輸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包括審定運輸安全計劃、主持運輸安全會議、研究解決運輸安全重大問題等。安全科長作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責任人,負責綜合協調和督辦領導交辦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運輸安全的政策、法令、規程、標準和規章制度,組織運輸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參與運輸車輛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處理等。安全部門的職責涵蓋了宣傳和貫徹政府頒發的安全法規、組織安全學習、制訂單位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防范措施、處理運輸事故等方面。駕駛員的職責則包括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參加安全學習、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做好車輛保養、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等。
《普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普通貨物運輸企業及其相關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安全科長、安全部門工作人員和駕駛員等。該制度旨在通過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員和貨物的安全。同時,該制度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作為監督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