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綜合知識是非題》講解了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涵蓋了多個方面的知識點。文章首先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文中指出,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需的資金投入,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對于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必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此外,生產經營單位即使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仍需對安全生產負責。文章還強調了禁止在腳手架和腳手板上超重聚集人員或放置超過計算荷重的材料,使用砂輪研磨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裝設防護玻璃。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才能上崗,且每種特種作業均需單獨培訓和考核。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文中提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危險化學品類別為7類,而非11類。高處作業中的物料應堆放平穩,公眾上交的危險化學品應由公安部門接收。經營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向經濟貿易管理部門申請許可,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和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內,并應保持安全距離。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應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協助。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地方政府應做好指揮和領導工作。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發現新的危害特征時,應及時公告并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銷售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應先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再停產停業整頓。危險化學品單位應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向技監部門申請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備應定期檢測。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時,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定期檢查。運輸危險化學品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特大安全事故共包括七類,人字梯須具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鏈。容易破碎的物品不可直接搬運。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在調查之日起30日內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決定,并迅速、如實發布事故消息。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時,應有專人現場監督。
《安全生產綜合知識是非題》適用于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管理人員、安全員及一線操作人員,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的單位。本文檔也可作為安全生產培訓教材,幫助從業人員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法律法規,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