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制度》講解了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生產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旨在提高車輛的安全運行可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減少或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該制度明確了總經辦、安全管理部門和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包括公務用車安排、車輛和駕駛資質的年審認證、駕駛員的業務及法規學習、車輛的定期檢查和隱患整改等內容。此外,制度還規定了公司停車庫的管理要求,如照明和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車輛的有序停放以及內轉車駕駛員和牌照機動車的安全管理措施。同時,制度還列出了違反規定的考核標準,對亂停亂放、不按指示標志行駛、超速超載、不服從管理等行為進行了明確的處罰。
《公司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生產區內的所有機動車及其駕駛員。這些機動車包括但不限于公務用車、生產用車、內轉車等。制度不僅適用于公司內部員工,也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外來車輛及其駕駛員。通過規范管理,確保所有車輛和人員在公司生產區內的交通安全,減少潛在的安全隱患,保障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