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風險管理辦法》講解了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管理的目的、適用范圍、責任主體、監督責任、工作原則等內容。該辦法旨在通過規范安全生產風險的辨識、評估與管控,防范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文中詳細描述了風險源的定義、分類、分級原則和標準,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應編制風險辨識手冊,定期進行全面辨識和專項辨識,并形成風險源清單。生產經營單位需對風險源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和主要致險因素,制定相應的控制指標和控制范圍,確保風險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風險管理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包括直接從事生產經營行為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應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制度,開展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工作,嚴格落實重大風險源報備和控制責任,有效防范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此外,地方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有關部屬單位也應指導和監督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