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項目內部交通管理和安全措施,旨在維護項目施工區、生活區的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員工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財產安全。該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工業企業場內運輸安全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綜合辦公室負責車輛管理,物資設備部負責車輛安全檢查,安質環保部負責駕駛人員培訓。制度規定了車輛進入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程序、行駛速度、停放要求,以及禁止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行為。對于違反規定的個人和單位,將處以罰款,嚴重者還將從當月計價中扣除費用。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項目施工區和生活區內的所有部門和個人,包括但不限于綜合辦公室、物資設備部、安質環保部、施工隊、項目員工以及外來訪客。該制度特別強調了對機動車輛的管理,確保項目內部交通的安全和有序,防止因違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和安全隱患。同時,該制度還適用于所有進入項目區域的機動車輛和行人,要求其嚴格遵守交通管理規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