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職責》講解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的十大工作職責,包括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面和普及率,與轄區村、企業、學校等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并定期督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每月召開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例會,分析本行政區內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安排部署下月工作,指導各村交管室建立本行政區內機動車及駕駛人員信息紙質和電子臺賬,實現對車輛、駕駛人戶籍化管理,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內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協調相關部門及時治理,建立交管員網格化管理機制,組織指導交管員、協管員和勸導員開展道路交通違法查糾工作,收集交通違法證據,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辦理機動車、駕駛證車管業務,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現場維護、善后調解處理工作,以及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工作任務。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職責》適用于農村地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及其工作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制定和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等相關工作的人員。該文件還適用于各村委會、企業、學校等單位,幫助其了解和配合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