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軌膠輪車交接班制度》講解了井下無軌膠輪車司機的交接班流程和具體要求。該制度規定司機應按時上崗并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需向接班人員詳細交代當班車輛運行情況、運行線路狀況、車輛完好狀況及應注意的問題。接班人員接班后應認真檢查車輛、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時應及時匯報和處理,不得帶病運行。所有上崗人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實行班組和個人包機車輛交接班,接班人員應在班前會結束后30分鐘內到達現場。若接班人員認為有不能接班的情況,需詳細檢查車輛安全狀況和技術狀況,并由班組長或值班干部裁決。交接班過程中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理,接班人員需詳細檢查車輛的安全狀況、技術狀況、備件及工具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后交班人才能離開。交接內容包括運行任務的完成質量、車輛運行情況、隨車配件及工具、燃油用量、車輛異常情況、待修車輛的故障排除情況及需要更換的零部件、車輛外觀及現場文明生產。
《無軌膠輪車交接班制度》適用于煤礦及其他井下作業場所的無軌膠輪車司機及相關管理人員。該制度確保了車輛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通過明確的交接班流程和責任劃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安全性,減少了因交接不清導致的安全隱患和生產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