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員責任制度》講解了防護員在施工現場中的具體職責和操作規范。防護員必須堅守崗位,保持專注,嚴格執行紀律,確保施工防護工作的順利進行。如果因故需要暫時離開崗位,必須有合格的替代人員。通信和信號設備必須妥善保管并定期檢查,以確保其性能良好。防護員須熟悉列車運行情況,尤其是本區段的旅客列車到發時刻,確保列車安全。防護員還需攜帶齊全的信號用品,并確保其性能良好。駐站聯絡員在開始防護前,負責核對時間,確保車站運轉室、駐站聯絡員、工地電話員的時間一致。為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利用列車間隔施工時,必須嚴格執行預報、確報制度,并且為防止聽錯電話,必須執行復誦制度。辦理封鎖施工前,防護員需向車站值班員提出申請,及時準確地傳達調度命令內容。臨近施工結束時,需提前詢問施工負責人能否按時開通,如有延長施工時間或限速運行需求,必須提前通知車站值班員并辦理相關手續。封鎖施工完畢后,根據施工負責人或工地電話防護員的匯報,向車站值班員辦理線路開通手續。上崗前,防護員需帶齊防護信號和通訊設備,確保其性能良好。作業中,防護員需集中思想,認真瞭望,堅守崗位,密切關注工地作業和列車運行情況。在要求列車慢行的處所,列車接近時,防護員應站在來車一端的左側路肩上,展開黃色信號旗,立崗接車,顯示慢行信號。如發現來車超過規定的慢行速度,應立即用對講機呼喚或用展開的黃色信號旗急速上下搖動,要求列車減速至規定限制速度。防護員還需認真觀察線路變化情況,對重點危險地段進行一列一檢查,發現危及行車安全的情況,及時設置停車信號防護,并通知相關部門迅速處理。同時,防護員需記錄列車通過慢行處所的速度,如發現超速現象,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最后,防護員應按規定設置停車或慢行防護信號,封鎖施工結束后,根據施工負責人的命令,及時撤除停車防護信號。
《防護員責任制度》適用于鐵路施工和維護行業的防護員,特別是那些在施工現場負責列車和施工安全的人員。該制度詳細規定了防護員的工作職責和操作規范,旨在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保障列車和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防護員應嚴格按照制度要求執行任務,確保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符合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