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閘應急保障中心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辦法》講解了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落實責任,健全機制,查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基本原則,規范應急保障作業的安全操作行為,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反違章工作機制,防止安全事故發生而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了應急調度室負責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訂及安全作業指導、培訓、檢查、考核、總結與評比等工作,并將安全操作規程分為六類:潛水安全操作規程、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測量安全操作規程、船閘檢測安全操作規程及測量船安全操作規程。每類規程根據各部門作業項目的特點,分為施工前準備、施工過程、施工結束三個階段的操作規范及安全危險點的控制,并附有安全操作檢查表。同時,辦法強調部門負責人應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并通過抽查、考核等方式確保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效執行。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并處罰相關責任人。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此外,還建立了安全培訓制度、安全違章“四不放過”制度、安全違章曝光制度、違章人員告誡教育制度和違章統計分析制度,以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船閘應急保障中心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辦法》適用于船閘應急保障中心及其下屬各部門,尤其是涉及潛水、電氣、機械、測量、船閘檢測及測量船等作業項目的工作人員。該辦法旨在通過規范安全操作行為,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應急保障作業的安全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