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為加強項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政策,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制度。該規定適用于工程項目部及其各勞務協作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文中指出,由于工程復建性質導致施工干擾較多,主要存在周邊交通管理和施工本身管理兩大難點。周邊交通安全管理涉及黃碼公路作為連接黃華鎮和碼口鎮的唯一通道,施工與交通流量大道路的相互干擾;施工本身安全管理則面臨施工場地狹小、機械移動困難等問題。為此,項目部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了項目經理、安質環部、專(兼)職交通安全監督員及駕駛員的具體職責。項目經理為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領導和管理交通安全工作;安質環部負責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定期匯報和檢查交通安全狀況;專(兼)職交通安全監督員協助項目部做好司駕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車輛管理,監督實施安全措施;駕駛員需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車輛維護良好,拒絕違章指揮和疲勞駕車。現場施工管理部分強調了施工場地狹小帶來的安全挑戰,要求認真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
《公路工程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公路工程項目部及其各勞務協作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具體包括項目部的管理人員、駕駛員、施工人員及相關協作單位的工作人員。這些人員需了解和遵守本規定,確保在施工過程中有效落實交通安全措施,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員和車輛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