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膠輪車乘車管理規定》講解了防爆膠輪車的乘車規則和安全管理措施。該文件規定了每輛車的最大乘員數為22人,禁止超員。乘車人員必須在地面候車室和井下指定候車室等候,并在指定的停車點上、下車。乘客需待車輛停穩后按順序上下車,禁止亂搶、混擠及扒、蹬、跳車行為。乘車過程中,乘客必須正坐,不得橫坐、臥睡,且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未停穩前,嚴禁打開車門強行上、下車,不聽從指揮者將按“三違”處理。管理人員不得在駕駛室乘坐,應坐在車廂后門處,監督上下車秩序和司機的安全確認執行情況。隨身攜帶的材料重量不得超過15千克,長度不得超過3米,且不得超出車體。圓形、橢圓形、圓柱形等材料需裝入儲物袋中攜帶,多根錨桿、多條螺栓等材料應一頭對齊捆綁后攜帶。
《防爆膠輪車乘車管理規定》適用于煤礦企業及其他使用防爆膠輪車的礦山企業。該規定旨在確保乘車人員的安全,維護井下乘車秩序,減少安全隱患,適用于所有乘車人員、管理人員及司機。各相關部門應嚴格執行此規定,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