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施工現場的道路和車輛交通需實施統一管制,所有進出施工生產現場的車輛必須接受保安人員的嚴格檢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工程車輛需保持良好運輸狀態,否則將被取消運輸資格。駕駛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現場管理規定,出駕駛室時需佩戴安全帽并著裝規范。任何車輛不得隨意停靠或占用道路,應嚴格遵守交通管理規定。履帶式起重和運送車輛嚴禁在砼路面或油路面上無保護措施行走。道路切斷或破壞處應設置警示標志和道路走向指示,并在夜間加裝紅色信號燈及防護欄。為確保道路暢通,禁止任何單位在通行道路上擺放物品或用作施工場地,不得隨意丟棄垃圾等雜物。駛入施工現場的車輛需限速行駛,普通車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特殊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施工工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駕駛員及相關人員。這些規定旨在保障施工現場的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各相關單位和個人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確保施工工地的車輛交通秩序和安全。